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对2021年资产负债表的列报项目及其内容有所影响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取消了承租人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5)完善与租赁交易有关的列报要求,丰富出租人披露的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合并报表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无影响,对母公司期初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具体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董事顾清泉、张建、薛菁华,独立董事王宝荣、齐政、方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庆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22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同意公司(含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信用证、保函、金融衍生品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上述有关申请授信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为有效减少、规避、分散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分多批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包括利率汇率远期、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加强公司票据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结算效率、盘活存量票据、降低资金业务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展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5月18日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临20221-01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监事成刚、罗莹莹、沈建华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10,22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已由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财务审计和
为有效减少、规避、分散因外汇结算、汇率、利率波动等形成的风险,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分多批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率折算成美元汇总)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包括利率汇率远期、期权、掉期等衍生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组成的复合结构产品。
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有效控制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范围内,以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加强公司票据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结算效率、盘活存量票据、降低资金业务成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合作银行申请开展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业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化工”)、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泓国贸”)、中国三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奥集团”)、三奥(上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三奥”)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63.88万元人民币。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其他币种可按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合并计算),担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在此额度范围内,具体授权董事长择机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南通立洋化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和经营地为如东县洋口化学工业园区,公司经营范围为:乙腈、2-丁烯醛[抑制了的]、氨溶液[10%﹤含氨≤35%]、吡啶、丙酮、亚硫酸氢铵生产;三氯吡啶醇(99%)、吡啶硫酮钠(40%)、吡啶硫酮铜(96%)、吡啶硫酮锌(48%)、吡啶硫酮锌(98%)、氰基吡啶、烟酰胺、硫酸铵、吡唑酮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可禁止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3日,注册资本12,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78号,公司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危化品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南通天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路968号,公司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让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三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100万美元,董事庆九,注册地: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基本有机化学原料、医药中间体、染料及染料中间体、食品添加剂销售,国际贸易,对外投资,技术进出口及咨询等。
(5)三奥(上海)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1月18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庆九,注册地:上海黄浦区斜土东路128号一层008室,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设施);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颜料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2、提供担保的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63.8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1%,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PCAOB注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1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32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签字会计师:汪亮,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合伙人周玉薇、签字注册会计师汪亮、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卫俏嫔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香港最快报码开奖现场直播,
本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6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4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提供审计服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见,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于2021年度在执行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有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并对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递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考虑公司的规模及审计工作量,独立董事认为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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